理化科学实验中心举办《热分析方法通则》分析标准修订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5-07-31

   教育部1997年批准实施的26个现代分析仪器方法通则(主要包括成分分析、结构分析、表面及微区形貌分析等)一直是高校仪器分析测试的检测依据和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标准依据。近二十年来,随着分析仪器和测试方法的发展演变,原通则已不能满足实验分析的需要,急需更新和补充。2015年6月,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发起并组织国内高校的技术力量对现行的现代分析仪器的仪器原理和分析方法进行修订,我校理化科学实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主修单位分别承担了热分析方法通则和原子荧光光度分析方法通则两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为了确保中心主持修订的《热分析方法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标准修订工作高质量、按期完成,通则修订组于7月22、23日在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了通则修订工作研讨会。

   参与本通则修订的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的长期从事热分析工作的专家通过两天的热烈讨论确定了本次通则修订的方案,分组完成了修订方案中每部分内容,最终汇总形成了通则初稿。中心主任刘文齐出席研讨会并致辞,研讨会由通则修订组组长、中心副主任丁延伟主持。来自美国PE公司、美国TA仪器公司和法国塞塔拉姆(Setaram)公司的技术专家应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并根据不同型号仪器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了十分宝贵的建议。

   按照工作进度安排,8月31日前修订组将向高校评审组提交标准修订稿和编制说明。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修订工作组还将通过电子邮件等通讯形式对标准修订稿进行完善,尽快完成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