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补助的范围有哪些?
答:仪器设备原值单台价格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以上,成套价格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以上。纳入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以下简称“省平台网”),对社会开放共享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展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等活动不列入补助范围。
2、申请补助的对象有哪些?
答:本省(含驻皖)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拥有单位。
3、大学各个学院之间、研究院各个研究所之间互相使用大型科学仪器是否在补助范围内?
答:只对具有法人资格的非关联单位之间共享共用予以补助。大学各院和研究院各所不是独立法人,因此不在补助范围内。
4、驻皖单位对外省提供的服务能否申请补助?
答:目前,暂对省内单位提供的服务给予补助。
5、2013年没有纳入省平台网的仪器,今年能否申请补助?
答:仪器共享补贴政策于2014年出台,今年是首次按照新政策对仪器共享服务进行补助,补助对象为2013年度发生的共享服务。凡于今年开展仪器入网通知要求的截止日期(6月30日)前加入省平台网的,均可申请补助。
6、仪器补助是一次性的,还是每年都可以申请?
答:每年均开展补助申请。。
7、申请补助提供的出租、服务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要求包含科学仪器设备名称、每项项目的服务价格、样品数、付费总额以及服务发生时间等,可目前我们只有一个技术服务合同,合同中也没有明确测试或检验或试验费用,如何申请?
答:由于今年是首次兑现共享补助新政策,申请单位服务合同条款不全的,可自行证明。申请单位可对仪器使用机时、收费比例等情况进行说明,仪器(机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在说明上签字、盖章,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今后,签订合同时务必注意与非补贴项目分开。
8、收费凭证中明细类别有要求没有?
答:写明检测、试验、检验中一项即可。
9、自制100万的试验装置对外服务收入能否申请补助?
答:可以申请。
10、一台仪器有多张收费发票,都需要填写吗?
答:需要填写。补助按年度对出租服务总收入的20%进行。
11、只有出租仪器才能申请补助吗?
答:出租仪器和对外共享服务两种行为均可申请补助。
12、服务器、软件类的信息服务可以算仪器共享吗?
答:按目前国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标准,上述服务不能算仪器共享。
13、服务合同签约于2012年,但有些测试发生在2013年,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呢?
答:以收费凭证开具日期为准。
14、我单位为省内单位提供共享服务,但被服务单位是用来为承担外省科研项目服务,是否能申请补助?
答: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