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05-02浏览:49

各学院、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下发《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13〕21 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学校危险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请各学院、直属单位、科研机构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单位危险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于2013年5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的自查,并在5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以纸质(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保卫处办公室。联系人:徐耀龙,联系电话:63602310,电子邮箱:xyL214@ustc.edu.cn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3年5月2日